(一)录取原则:由学校负责,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按夏季高考文科、夏季高考理科、春季高考分专业、艺术类,分别确定低录取资格线。
(三)严格按照专业计划录取。夏季高考考生可兼报两个专业,设“专业是否服从调剂”,按照平行志愿原则进行录取。若服从调剂志愿选择“是”,而所报两个志愿都无法录取,且考生成绩在所属类别资格线以上,会将其调剂到任一计划未满专业;若服从调剂志愿选择“否”,而所报两个志愿都无法录取,无论考生成绩为多少,均会被退档,不予录取。春季高考按考生类目限报一个专业。(春季高考考生,只能选择所学类目对应的一个专业,即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必须相同,同时,是否服从调剂志愿无效。)
(四)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减少专业招生计划,不降低录取标准。
(五)确定预录名单:严格按照录取规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确定预录名单,由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学校党委会批准。
(六)公示预录名单:预录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
(七)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依据国家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统考及录取。
2016年东营职业学院单独招生条件和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