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我校理工科各院(系)只招收非定向博士生(不包括工程博士研究生和国家专项计划博士生);非理工科院(系)可招收少量科研或教学单位的在职人员攻读定向博士生(比例不超过院(系)录取人数的8%)。
在职人员报考我校非定向博士生前须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如被录取,须在博士入学前辞去原单位工作并将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上学期间,按学校规定交纳学费,参评奖助学金。
在职人员报考我校定向博士生前须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同时,还须于2015年10月20日前将书面报告(包括:本人申请、报考导师意见、定向单位人事部门意见和报考院(系)审核意见)报送至学校研招办,审批通过后网上报名方视为有效(注:报考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以所在高校人事部门提供的同意报考名单为准,不需要此书面报告);如被录取,须与我校和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上学期间,按学校规定交纳学费;不转人事和工资关系,不参评和领取学校的各类奖学金和生活补助。
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016年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关于在职人员报考博士生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