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的相关费用(交通、食宿、体检等)由考生自理。
2.硕士研究生导师要自觉遵守招生纪律,为考生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导师暂停招生资格。
3.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详见附件7)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详见附件8)执行,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者,不予录取。
4.本规定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由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具体实施。
2016年大连医科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及临床医学长学制学生转段学制、学习方式及学费标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