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各位学员尽快加入QQ群(群号:),并及时关注大理大学研究生处短信平台和大理大学研究生处网站(http://202.203.16.3/yjsh/)。今后学校的各种信息将通过以上渠道发送。凡通过以上渠道发送的信息即视为已经通知到各位学员本人,如因本人不关注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2)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的年限为4年。
(3)申请人应在通过全部考试(包括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后的一年内提交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
特此通知。
大理大学研究生处
二Ο一六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