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小组
组 长:张成方
副组长:关昕
成 员:张贵武、贾国迪、国振坤
1、领导组办公室主任:贾国迪
成员:国振坤、李楠、蒋李、赵静、姜萌、方兴斌、赫昆兰、刘黎鑫
负责协调单独招生各小组工作;正确把握单独招生的有关政策。
2、纪检监察组:褚学智
负责单独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督,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和岗位职责,严明工作纪律;追究违纪人员责任;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3、考务工作组:于兴之、周立国、李艳
负责单独招生工作文化基础测试的命题、组织考试、评卷等工作;负责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结业成绩的测算。
4、综合素质面试及品德考核组:贾国迪、国振坤
负责单独招生工作的面试及思想品德考核;制定各专业详细的面试标准;评定考生的面试成绩。
5、宣传组:张超
负责单独招生工作网上报名的技术支持,保证学院网站的正常运转;负责及时在学院网站上发布单独招生的有关政策、程序、规定和工作进程。
6、录审组:赵静
负责单独招生工作章程的制定和上报;招生专业和计划的审定;报名工作的组织和宣传;印制招生简章;按规定录取考生并上报省招办备案;及时发放录取通知书并组织已录取学生报到。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凡符合当年高考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且符合我院相关专业报考条件(详情见我院单独招生章程)者,均可于3月16日—4月17日登陆我院网站(网址:www.***)进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符合条件的考生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www.***),按流程在网上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网上报名、填报志愿时间:2016年3月16日—4月17日
2、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我校将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将取消其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资格审查时间:4月18日
3、面试确认
报名结束后,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结业成绩材料)等相关资料于4月24日到我院招生办公室办理确认手续并参加面试。面试时,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结业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为保证面试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我院制定有各专业的具体面试标准,详情请考生登陆我院网站(网址:www.***)查看。
4、缴纳报名考试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3月17日--4月15日之间登录学院官方网站查询报名费汇款账号并汇款。每位考生报名考试费为100元。
5、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一个工作日后在学院官方网站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三)考核办法
高中考生考核方式采取笔试,考试科目:数学、语文、文化综合素质测试,总计400分。中专、技校考生考核方式采取笔试形式。笔试考试科目:数学、语文,总计200分。
考核具体日程安排
注:以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安排为准。
(四)成绩公布
我院单独招生总成绩于4月25日在我院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查看(www.***)。对成绩若有疑问,可向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电话:0411-86446956。
(五)录取程序及规则
1、我院单独招生录取严格遵循考生自愿、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参加我院单独招生的考生成绩及时在我院网站上予以公布,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和我院单独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若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以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我院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
5、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辽宁省2016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
6、我院将预录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7、我院根据辽宁省招生办公室的备案结果,下发录取通知书。单独招生录取名单在我院网站予以公示。
8、录取数据由辽宁省招生办公室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9、我院单独招生录取时间为4月25日,4月26日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通过特快专递直接送达考生本人。
(六)其他规定
1、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均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一致。新生户口迁移一律采取自愿的原则,户口迁移手续根据公安部门规定办理。
2、录取考生的身体状况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标准。
3、录取考生入学后一般不予调整专业。
4、考生对录取结果有疑问的,可通过正常渠道向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二、咨询电话及学院网址
咨询电话:0411-86447739、86446929、86510638、86861276、86447139、86861109、86861606
学院网址:www.***
微信公众号:dlqcxy
大连汽车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3月16日
2016年大连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单独招生制度建设、工作措施及保障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