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按3:7比例进行综合评价,按照综合分录取,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及性别依据考生填报志愿顺序进行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体育专项成绩高者。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招生计划未完成,再录取第二志愿。
注:学校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总分的30%,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2、如考生已被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录取,则不再参加高考等其他方式录取。
2016年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盘锦校区运动训练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