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培养采取“导师组集体指导,主管导师负责”的指导方式,大连理工大学和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双方遴选出若干名学术造诣深厚,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突出,学术道德高尚的学术骨干组成联合培养导师组,作为招生、培养的责任主体。一方确定其中一人为第一主管导师,另一方确定一人为第二主管导师,其中第一主管导师对博士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负主要责任,其它导师协助主管导师负有指导责任(大连理工大学联合培养博士导师招生名单见附件)。
2016年大连理工大学和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招生人数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