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全校博士研究生的复试 录取工作。同时,成立学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
各学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制定本单位的博士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负责本单位若干复试考核小组的组织和复试的审 核工作。每个复试考核小组应由5名本学科导师(教授或有博士学
位的副教授,其中博导不少于3人)组成。参加复试考核的教师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公正公平的态度来完成复试工作。要加强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教师和工作人员的培训与管理,对参与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 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在复试现场,要对准考证、身份证和考生本人严格逐一核对, 严防冒名顶替和资格造假。
2016年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考试复试组织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