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须在网上公布自行制定的进入复试的初试基本分数线、录取人数、录取办法和拟录取名单并将结果及时告知考生。
拟录取名单须在网上进行公示,且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2016年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考试复试信息公布和公示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