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6年博士研究生的招生计划(即招生名额)按照非定向、定向、专项计划三部分下达给学部(学院)。各学部(学院)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分配方案和考生的录取办法。
(二)各学部(学院)要结合我校培养机制改革方案、学部(学 院)的学科发展情况、导师的科研条件和指导力量等因素,合理分配招生名额,向培养质量高、指导能力强、科研经费充足、国家级课题多的导师倾斜,无科研经费的导师原则上不得招生。
(三)2016年我校继续对“2011计划”、“少民计划”、“对口支援计
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高校辅导员计划”和“交叉学科计划”等专项计划的招生名额实行单列政策,导师招生名额按《大连理工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暂行规定》执行。
(四)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招生资格审核按《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导则(试行)》等相关文件执行。
2016年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考试复试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不低于30分钟。四、招生资格与招生名额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