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奖助政策及招生专业目录请见《大连海事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请登陆网站查看,网址:http://grs.***.cn/?action-viewnews-itemid-1742)。
2.自2016年起,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学术水平达到《大连海事大学学位授予标准》(2016版,将于2016年6月发布)者可提前一年毕业。
3.各招生学院及学科需将《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工作办法(试行)》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应在综合考核前向考生公布。如在上学期开展的第一批次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工作中已上报《工作办法》,本批次不需再次上报。
4.学校对各学科“硕博连读”和第一批次“申请-考核”方式拟录取的名单已审核完毕,现将各学院和学科(专业)剩余的招生计划公布如附件4。
5.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及招收博士生限额情况见附件5。
6.本通知及相关办法如与以后上级下发的规定不符,按上级文件执行。
2016年大连海事大学开展第二批次以申请考核方式博士研究生注意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