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学院及学科依据各自《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工作办法(试行)》于2016年4月15日前负责组织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由学院确定后通知考生),面试结束后将通过面试的考生的以下材料报至研究生院(综合楼701),经学校复核批准后公示。
1.考生报名材料;
2.大连海事大学2016年以“申请-考核”方式报考的考生信息汇总表(附件3)。
注:
1.《大连海事大学2016年以“申请-考核”方式报考的考生信息汇总表》须经学院主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同时,将电子版通过“消息流转”发送给研究生院“汪正洋”。考生报名材料只需提交纸质版。
2.综合考核内容至少包括外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综合能力和综合素质考察四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
2016年大连海事大学开展第二批次以申请考核方式博士研究生注意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