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程序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时 间:2016年3月8日——2016年3月23日
报名网址:123.56.86.27/rzbs或http://www.***/rzbs
注:
1.不需要缴纳报名费。
2.网报时,“考试方式”选择“普通招考”;“考生来源”选择“应届硕士毕业生”。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请考生填写以下报名材料,并在网上报名后及时将其提交至申报学科(专业)所在学院办公室(截止时间:2016年3月25日)。
1.大连海事大学二○一六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附件1)(一式一份);
2.专家推荐书(附件2);【注:申请的学生需获得2位专家(教授或研究员)的推荐,且其中1位必须是所申报的博士生导师。】
3. 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三、综合考核
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学院及学科依据各自《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工作办法(试行)》于2016年4月15日前负责组织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由学院确定后通知考生),面试结束后将通过面试的考生的以下材料报至研究生院(综合楼701),经学校复核批准后公示。
1.考生报名材料;
2.大连海事大学2016年以“申请-考核”方式报考的考生信息汇总表(附件3)。
注:
1.《大连海事大学2016年以“申请-考核”方式报考的考生信息汇总表》须经学院主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同时,将电子版通过“消息流转”发送给研究生院“汪正洋”。考生报名材料只需提交纸质版。
2.综合考核内容至少包括外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综合能力和综合素质考察四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
四、注意事项
1.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奖助政策及招生专业目录请见《大连海事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请登陆网站查看,网址:http://grs.***.cn/?action-viewnews-itemid-1742)。
2.自2016年起,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学术水平达到《大连海事大学学位授予标准》(2016版,将于2016年6月发布)者可提前一年毕业。
3.各招生学院及学科需将《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工作办法(试行)》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应在综合考核前向考生公布。如在上学期开展的第一批次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工作中已上报《工作办法》,本批次不需再次上报。
4.学校对各学科“硕博连读”和第一批次“申请-考核”方式拟录取的名单已审核完毕,现将各学院和学科(专业)剩余的招生计划公布如附件4。
5.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及招收博士生限额情况见附件5。
6.本通知及相关办法如与以后上级下发的规定不符,按上级文件执行。
五、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411-84729493,传真:0411-84728329。
附件1:大连海事大学二○一六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附件2:专家推荐书
附件3:大连海事大学2016年以“申请-考核”方式报考的考生信息汇总表
附件4: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学院及招生学科(专业)2016年剩余拟招生计划
附件5: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及招收博士生限额一览表
研究生院
2016年3月7日
附件1:大连海事大学二○一六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zip
附件2:专家推荐书.doc
附件3:大连海事大学2016年申请“申请-考核”的考生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4: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学院及招生学科(专业)2016年剩余拟招生计划.xls
附件5: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推荐限额一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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