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填報按專業大類招生的專業志願,應填寫聯招辦公佈的專業大類名稱及其代碼;填報按專業招生的專業志願,應填寫聯招辦公佈的專業名稱及其代碼。
2、考試科目由聯招辦按教育部規定及我校要求,在考生填報志願前向社會公佈。
3、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必須達到六科以上(含六科)、參加2016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考生,其中中文、英文成績為3級以上(含3級);數學、通識教育為2級以上(含2級),“校長推薦計畫”以內的考生低錄取標準可為“3、3、2、2”或“3、2、3、2”。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其中文成績為3級以上(含3級);英文成績為2級以上(含2級);數學為1級以上(含1級)、通識教育為2級以上(含2級)。其餘會考科目也應符合專業要求。
4、學校將對申請者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視具體情況安排面試。
2016年東華大學香港地區免試生本科招生簡章填報志願和考試科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