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省教育厅审核通过的我院转段选拔考核工作方案和招生章程,对口中职学校于5月14日前组织发动和推荐试点专业学生报考。按照我院招生计划的1.5~2倍的比例,在试点专业报考学生中,择优推荐参加转段选拔考核的学生。对口中职学校应成立专门机构,负责组织领导转段考核工作。推荐名单应向全校师生公示,说明推荐学生基本情况,推荐理由等。公示时间在5个工作日以上。通过公示的推荐学生进入我院考核程序。
2、各对口中职学校于5月12日前向我院网上提交“2016年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三二分段转段选拔考核报名汇总表”,通过公示的考生须提交下列纸质报考材料:
(1)2016年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推荐表
(2)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本人户籍卡复印件
(4)经主管部门备案的本人中职录取名册复印件或学籍名册复印件
(5)3张免冠大1寸头像照片(1张粘贴在《报名表》、其余两张准考证使用)
(6)初中毕业证复印件(往届生需提供当年初中毕业证书复印件)
(7)《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三二分段试点免于考核申请表》,符合加分条件的还须报审加分材料(如还没有的可以暂时不提交)
(8)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及相关技能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如还没有的可以暂时不提交)
(9)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外省户籍考生需在12月报考后提供)
(10)高考报名承诺书(外省户籍考生需签订并提供)
报考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各中职学校须认真审核学生提交的报考材料,在相关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审核员签名并盖学校公章确认。
3、5月20日前,各对口中职学校将通过公示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报考材料报送我院招生办(免考申请须在5月14日前寄达我院)。
4、考生交齐纸质报名材料后,我院复审考生报名资格,复审结果在我院招生信息网站公布。对口中职学校按照复审合格考生名单收取考试费,复审合格的考生等待学院寄发《准考证》,并按考试时间安排依时赴考(规划在6月中下旬进行转段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