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16年东莞市落实调整中职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学校建立健全免学费档案资料

2016年东莞市关于落实调整中职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的通知学校建立健全免学费档案资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28 11:25:00 解决时间:2018-03-27 04:59

满意答案

⑹学校建立健全免学费档案资料。

◆免学费发放程序

在开学收取学生学费时,公办中职学校对初审符合条件学生免除全部学费,民办中职学校对初审符合条件学生按标准(详见“免学费标准”)减免学费。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不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需在开学后向就读学校补交学费。

附件2

(正面) 东莞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申请表( - 学年 季学期) 就读学校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县(区) (此表入学生档案)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相片 籍贯民族政治面目 学号□□□□□□□□□□□□□□□□□□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省 市 县(市、区) 镇(街道) 村(号) 中考准考证号何时毕业于何学校 家庭主要成员情况姓名性别年龄与本人关系工作或学习单位联系电话 固定电话手机 家庭地址邮政编码 就读专业学制入学年份班级在校联系方式 学生申请理由(简述家庭情况及经济状况)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东莞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申请表(背面)享受免学费理由□本市户籍□本省“双转移”学生□农村(含县镇)户籍(非本市和非“双转移”地区)□城市家庭经济困难(非本市和非“双转移”地区)□港澳台户籍□华人华侨子女□残疾学生 班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审核认定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意见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经班主任审核,拟同意认定为享受免学费资助对象。 根据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认定意见和校内公示结果,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认定为享受免学费资助对象。资助机构负责人签字: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加盖学校公章)

附件3

东莞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工作指引

  

◆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的学校

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学校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公民办中等职业学校。

◆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

东莞市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残疾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重点考虑以下几种类型:

  ??????????? 2018-03-27 04:59
JE技校网推荐内容
专业名称开设学校学制地址
文秘--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具备扎实的文秘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掌握较强的文秘工作技能,能适应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秘书、文书、档案管理及办公自动化等管理工作的专科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东莞市华粤职业技术学校三年--
国际商务(跟单/单证方向)南城职业中学----
计算机网络技术东莞南博职业技术学院----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东莞南博职业技术学院----
模具设计与制造东莞南博职业技术学院----
会计电算化东莞南博职业技术学院----
找不到你想要的专业吗?点击这里,寻找你喜欢的专业

类似问题答案

2016年东莞市落实调整中职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学校建立健全免学费档案资料
⑹学校建立健全免学费档案资料。◆免学费发放程序在开学收取学生学费时,公办中职学校对初审符合条件学生免除全部学费,民办中职学校对初审符合条件学生按标准(详见“免学费标准”)减免学费。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不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需在开学后向就读学校补交学费。附件2(正面)东莞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申请表(-学年季学期)就读学校名称:_____________(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东莞市落实调整中职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东莞市中等职业学校残疾学生国家助学金登记表
5.东莞市中等职业学校残疾学生国家助学金登记表东莞市教育局2015年8月11日附件1东莞市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工作指引◆享受免学费资助政策的学校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学校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公民办中等职业学校。◆享受免学费资助对象东莞市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东莞市落实调整中职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公办中职学校免学费标准
1.公办中职学校免学费标准2015春季开始,公办中职学校继续对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按已核准的专业收费标准免除学费,对不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按已核准的专业收费标准收取学费。(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东莞市落实调整中职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民办中职学校免学费标准
2.民办中职学校免学费标准民办中职学校对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按以下标准减免学费:2015年,本市户籍学生、本省“双转移”地区学生、台湾户籍学生、香港户籍学生、澳门户籍学生和华人华侨子女3500元/年,其余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3000元/年;从2016年春季开始,免学费标准全部调整为3500元/年。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的专业收费标准高于免学费补助标准的部分,(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东莞市落实调整中职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公办中职学校
1.公办中职学校公办中职学校对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按已核准的专业收费标准免除学费,对不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按已核准的专业收费标准收取学费。(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东莞市落实调整中职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民办中职学校
2.民办中职学校民办中职学校对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按以下标准减免学费:2015年,本市户籍学生、本省“双转移”地区学生、台湾户籍学生、香港户籍学生、澳门户籍学生和华人华侨子女3500元/年,其余符免学费条件的学生3000元/年;从2016年春季开始,免学费标准全部调整为3500元/年。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免学费补助标准的部分,学校可继续向学生(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东莞市落实调整中职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调整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
一、调整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一)中职教育免学费对象2015年春季开始,我市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工学校,下同)免学费对象调整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本市户籍学生、本省“双转移”地区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台湾户籍学生、香港户籍学生、澳门户籍学生、华人华侨子女和残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城市家庭经济困(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东莞市落实调整中职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调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政策
二、调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政策(一)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我市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残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整为:低保家庭学生、孤寡家庭学生、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学生、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学生、无劳动力或家庭经济收入低下的学生。(二)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从2015年春季开始,中(阅读详细内容)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