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入警大学生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从签订接收协议到下达任职命令实行全程筛选淘汰:
(一)复审复查淘汰。接收对象应按接收协议约定时间到总队报到。总队将对接收对象的学历学位、身体条件、档案材料和考试成绩等进行复审复查,不符合相关条件、违反接收协议约定的退回毕业高校。
(二)岗前培训淘汰。承训单位对接收对象在培训期间的思想政治素质、军事业务训练、身体心理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确不适合海警工作的,予以淘汰。
(三)锻炼期间淘汰。当兵锻炼期间思想不稳定、有违纪行为、不适合在海警工作的,予以淘汰。
淘汰处理办法,按照《军队院校淘汰学员安置办法》(政联字【2005】第2号)有关规定执行。
2016年度广东海警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筛选淘汰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