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11月8日—12日。
2.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3.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4.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和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办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5.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6.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7.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8.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9.具有推免生资格的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报考不需要进行现场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被任何学校录取或被取消推免生资格的考生,如参加统考报名,同样需要进行现场确认。确认办法同上1-7条。
10.现场确认地点:东北农业大学校内(哈尔滨市香坊区木材街59号),具体办公地点届时于我校官网通知。
(一)准考证下载:2015年12月14日-2015年12月28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初试时间:2015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6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业务课二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
(一)国家助学金
发放范围:我校在籍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
发放标准:每生6000元/年。
发放范围:我校在籍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
发放标准:每生6000元/年。
(二)国家奖学金
发放范围:凡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已注册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依据《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申请及评定。
发放标准:每生20000元/年。
发放范围:凡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已注册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依据《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申请及评定。
发放标准:每生20000元/年。
(三)东北农业大学学业奖学金
发放范围:凡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已注册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依据《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申请及评定。
发放标准:
发放范围:凡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已注册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依据《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申请及评定。
发放标准:
1.新生奖学金:
每生8000元/年,覆盖面70%,办法:按初试+复试成绩总分排名评定;推免生直接评定获得。
每生8000元/年,覆盖面70%,办法:按初试+复试成绩总分排名评定;推免生直接评定获得。
2.二、三年级奖学金:
一等奖励标准10000元/年,覆盖面20%;二等奖励标准8000元/年,覆盖面40%。办法:从申请人上一学年(上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的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评价;具体由二级学院结合本单位特点制定评审细则。
八、其他
(四)东北农业大学“助研”津贴
发放范围:凡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已注册的非定向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专业型硕士由导师根据学生科研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决定是否发放。助研津贴主要由导师科研经费提供。
发放标准:硕士每生150元/月。
发放范围:凡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已注册的非定向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专业型硕士由导师根据学生科研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决定是否发放。助研津贴主要由导师科研经费提供。
发放标准:硕士每生150元/月。
(五)社会奖学金
具体以当年文件执行。
具体以当年文件执行。
(六)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困难研究生科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具体按照国家及黑龙江省相关政策执行。
家庭困难研究生科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具体按照国家及黑龙江省相关政策执行。
2016年东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现场确认地点:东北农业大学校内(哈尔滨市香坊区木材街59号),具体办公地点届时于官网通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