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综合考核办法”我校将结合“综合考核”成绩择优录取,终录取名单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录取名单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根据《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东林发[2015]32号)文件要求,逐步降低博士在职生比例,根据学科特点,自2016年起在职博士生录取比例控制在10%-20%以内。自然科学类控制在10%以内,文管类控制在20%以内。
根据“综合考核办法”我校将结合“综合考核”成绩择优录取,终录取名单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录取名单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根据《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东林发[2015]32号)文件要求,逐步降低博士在职生比例,根据学科特点,自2016年起在职博士生录取比例控制在10%-20%以内。自然科学类控制在10%以内,文管类控制在20%以内。
2016年东北林业大学博士研究生考试、考核与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