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导师推荐
申请人须获得所申请导师同意并出具书面的推荐意见。在2016年3月4日(周五)下班前将相关申请材料送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同时完成网上报名。
2.研究生院初审
研究生院审核申请人材料,并将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人材料转交给申请专业所在学院。
3.学院综合考核
申请专业所在学院成立专家组,由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5名教授组成(其中至少包括3名博士生导师)。综合考查申请人的科研潜力、外语水平、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等方面,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拟录取申请人,并将名单报给研究生院。
4.研究生院公示与录取
研究生院汇总各学院的拟录取名单后,在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无须参加初试,即可被录取为博士研究生。
凡以“申请-审核”制方式录取的我校博士研究生,需将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我校,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资格审核未通过或未被录取的申请人可继续报名参加我校博士生普通招考。
特此通知。
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12月28日
2016年东北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