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招生考试统一采取“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方式进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类型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备注文化素质考试3月20日上午9:00—11:30各市指定考点语文、数学、英语合卷笔试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4月10日9:00—11:30滁州职业技术学院(龙蟠校区)考试大纲另行发布
(二)考试内容
1.文化素质考试
所有报名考生须参加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考试含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内容。卷面分值为300分,其中语文、数学每科120分,英语60分,考试大纲见省考试院网站。
2.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
文化素质考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由学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参加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参加对口升学考试报名的考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50分,详细考试纲要另行发布。
(三)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免试条件
满足下列其中一项的考生可以申请免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
1.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人社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
2.获得国家认定核发的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3.拥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4.荣获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能双优”称号;
5.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历的复转军人;
6.在校期间表现优秀,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个人或集体荣誉(含艺术类和运动员等级证书),取得校长实名推荐资格的。
满足免试条件的考生须填写《滁州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免试申请表》或《滁州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校长实名推荐表》,并于4月1日前将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或扫描件寄送至学院招生就业处。
(四)成绩计算规则
分类考试总分为45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试”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150分,终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参加普通高考报名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免职业适应性测试考生该项成绩统一按150分计);
参加对口升学考试报名的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免技能测试考生该项成绩统一按150分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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