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联考单招录取规则:联考单招一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考生可在同一专业大类中选报五所院校,每所院校多填报六个专业,同时投给五所院校,由院校审核提出拟录取意向,省考试院依据考生志愿顺序确定录取院校。
2.单考单招录取规则:按总分由高到低录取。
3.同分考生处理:同等分数情况下,优先录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较高的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相同的,按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若单科成绩均相同,则全部投档。
4.缺考处理:文化水平考试(免试、折算学生除外)、职业适应性测试(对口考生使用专业技能成绩的除外)有一项缺考不予录取。
5.二志愿录取办法:二志愿录取时我院认同联考单招考试成绩和其他院校单考单招考试成绩。
拟录结果报省教育考试院,以考试院备案为准。
2016年沧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