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校“专升本”自主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教办【2014】2号)精神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安徽省2016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的通知【皖招考函〔2016〕15号】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池州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1306。学校地址:安徽省池州市教育园区。
第三条 池州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为安徽省教育厅。
第四条 学校“专升本”自主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 学校成立“专升本”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对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自主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决定自主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六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本校组织和实施“专升本”自主招生工作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对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自主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成立自主招生纪检组,负责对“专升本”自主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八条 本年度“专升本”自主招生计划为390人。各专业招生计划、招生类别及学制是:
序号专业名称 学制 招生计划 招生类别备注1汉语言文学2 50文史师范2英语260文史师范3知识产权245文理文30,理154历史学255文史师范5旅游管理250文史 6应用化学250理工 7市场营销250文理文科35,理158编导230文史
第九条 报名
(一)报名对象:
安徽省各级各类高等学校(包括在皖部属高等学校、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层次毕业生;上一年度安徽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
(二)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3.各专业的招生对象应是与本科专业大类相同或相近的专科专业毕业生。
(三)报名程序
1.基本信息采集:2016年专升本考试招生基本信息采集采用网上信息填报的模式,基本信息采集由当年有高职(专科)层次应届毕业生的学校负责通知到每位有意愿报考专升本的毕业生,安排专人结合考生入学当年新生名册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
考生毕业院校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联网读取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同时使用摄像头联网采像。考生毕业专业、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由毕业学校录入报名系统。考生报名基本信息录入完成后,报名系统即时生生号。
2.报名:考生持由毕业院校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表,凭身份证于2016年3月21日-3月23日9:00-16:00到我校现场报名,我校将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取消报考资格。
3.缴费: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方可缴费,报名费按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9〕60号)文件核准的120元/生标准执收。
4.领取准考证:考生于4月15日8:00-17:00到我校教务处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5.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学历的2015年度退役士兵参加专升本考试招生可直接到我校办理报名手续。
第十条 考试
2016年池州学院专升本招生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