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划定单科资格线
(1)学前教育专业
文化课科目总分(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按计划数与专业合格生源数1:3的比例划定,且不得低于100分;专业技能测试(分别设语言类、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单科资格线按计划数与专业合格生源数不超过1:3的比例划定,且语言类不得低于50分,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均不得低于33分。
(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语文、数学、英语、专业理论单科资格线按计划数与专业合格生源数1:3的比例划定,且语文不得低于33分,数学、英语每科均不得低于40分,专业理论不得低于10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得低于90分。
(3)其他专业
语文、数学、英语、专业理论单科资格线按计划数与专业合格生源数1:3的比例划定,且语文、数学、英语每科均不得低于33分,专业理论不得低于10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得低于90分。
2.各科目单科成绩均达线的考生,依据其文化课、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测试三科的总成绩,按照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则按以下单科顺序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为:专业课、专业技能测试、语文、数学、英语。
3.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经我校面试合格后直接录取。
2016年滁州学院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