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学院录取时将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先后录取;对于实行以平行院校志愿方式的省份,即先“平行院校志愿”,后“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再“院校服从志愿”。
B.对于进档考生,学院严格依据考生投档分,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次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C.在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将根据考生语、数、外三门课程的总分择优录取;在投档总分和语、数、外三门课程的总分均相同的情况下,文科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数、外成绩(不含附加分),理科类考生,依次比较数、语、外成绩(不含附加分);若仍相同,则根据考生的技能、特长和获奖情况择优录取。
D.录取到我院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份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其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必须均达到省控线,并按照专业考试成绩加文化考试成绩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艺术类考生在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将根据专业总分择优录取;在投档总分和专业总分均相同情况下,优先考虑有技能、特长和获奖考生。
2016年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外省市录取具体方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