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策性加分
序号 |
条件 |
分值 |
公示时间 |
1 |
烈士子女 |
10 |
2016 年 2 月23-29日 |
2 |
少数民族 |
3 |
2.学业水平必测科目等级加分
序号 |
条件 |
分值 |
公示时间 |
1 |
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测试成绩等级A |
22 |
2016 年 4 月10-16日 |
2 |
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测试成绩等级 |
17 |
3.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无需申请,我校统一按相应条件予以加分。对同时符合政策性加分和学业水平必测科目等级加分的考生,只享受学业水平必测科目等级加分,不累计加分。
4.学业水平必测科目补测等级符合加分条件的照常享受加分政策。
5.符合免文化联考条件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一律不再加分。
6.如符合免文化联考条件,但参加文化联考成绩加学业水平必测科目等级加分的总分值超过免文化联考折算分数的,分值按照高分值计算。
7.考生加分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如加分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江苏省招委会批准的2016年招生政策为准。
2016年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单独政策性加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