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原则:
(1)考试单科成绩在60分以上;
(2)以合成总分为录取依据,合成总分=公共课*60%+专业课*40%,分专业按计划根据其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公共课成绩排序;若仍相同则并列名次报安徽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全部录取。
2、鼓励政策:获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专业,经我校面试通过,可免试直接优先录取。符合鼓励政策条件的考生,4月7日-13日学校在招生信息网上对其情况进行公示。
3、计划调整:各专业间计划不互调。
4、拟录取时间:4月25日。
5、拟录取结束后,4月25日至5月1日在巢湖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6、5月初,向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上报拟录取考生名单。所有被预录取的考生需在5月13日-16日登陆zsb.***进行录取确认。被多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已被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5月下旬,根据录取确认考生名单,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并及时寄发考生本人。
7、普通“专升本”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资格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2016年巢湖师范专科学校专升本招生以合成总分为录取依据,合成总分=公共课*60%+专业课*40%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