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16年成都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录取规则

2016年成都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录取规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9-30 04:17:00 解决时间:2017-05-19 13:16

满意答案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艺体类专业成绩均采用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专业统考成绩,艺体类录取原则为:美术类、音乐表演类专业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双上线后,按综合成绩(文化成绩+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体育类专业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双上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编导类专业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双上线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我校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武术高水平运动员资格,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依据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原则为:申请参加我校文化课单独考试且总成绩(文化成绩×0.4+专项测试成绩×0.6,其中文化科目考试满分为450分,考生文化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合格,在报考我校志愿的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录取人数不超过当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的20%;参加高考并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按我校专项测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其中录取享受文化成绩65%优惠政策的人数不超过当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的30%。

第十三条江苏考生必测科目按江苏省的要求进行,选测科目等级要求须达到C级以上(含C级),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具体要求以江苏省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第十四条英语、泰语、商务英语、英语教育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其它非外语类专业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五条学校执行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政策。按照加、降分后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安排专业。

第十六条所有专业不限制男女比例。

第十七条所有录取新生进校后将进行资格审查,若有与录取信息不符者,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按照属地化原则,我校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在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公布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前可持有关证明在当地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或在入校后向学生工作部申请办理贷款、学费缓交等手续。

第二十一条为了鼓励成绩优异的考生报考我校,学校特制定了《优秀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奖励额度高可达五万元。

第二十二条学校为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制定了较完善的奖学金、勤工助学、助学贷款和临时困难补助等助学制度。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我校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通过我校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五条考生和家长可通过电话、邮件、网络等多种方式进行咨询。我校在录取结束后及时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录取结果。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洛大道十陵上街1号

邮编:610106

咨询电话(传真):028-84616013

电子邮箱:zhaoban@***.cn

网址:../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成都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2017-05-19 13:16

类似问题答案

2016年成都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录取规则
第四章录取规则第十一条艺体类专业成绩均采用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专业统考成绩,艺体类录取原则为:美术类、音乐表演类专业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双上线后,按综合成绩(文化成绩+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体育类专业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双上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编导类专业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双上线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十二条我校经教育部(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成都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录取规则
第四章录取规则第十一条艺体类专业成绩均采用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专业统考成绩。对我校艺体类进档考生,其录取原则为:编导类专业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文化成绩相同,以专业成绩排序;其他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以文化成绩排序录取。第十二条我校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足球高水平运动队资格,录取原则为:凡符合我校高水(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录取
九、录取1.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特殊专业除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10%以内。2.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按照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安排专业。3.江苏省科目等级要求:普通类专业要求必测科目等级为4C,选测科目等级(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成都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录取规则
第四章录取规则第十一条艺体类专业成绩均采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统考成绩。对我校艺体类进档考生,其录取原则为:编导类专业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文化成绩相同,以专业成绩排序;其他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以文化成绩排序录取。第十二条我校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足球高水平运动队资格,录取原则为:凡符合我校高水(阅读详细内容)
2022年成都医学院普通本专科录取规则
五、录取规则1.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2.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平行志愿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档比例为1:1。3.实行顺序志愿填报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办学性质
二、办学性质: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是由国家教育部教发函[2004]21号文件批准成立的独立学院,是按照教育部教发[2003]8号文件的要求,由公办高校——电子科技大学吸收社会资金举办的按新机制新模式运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学院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为
2.学院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为: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百叶路1号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611731咨询电话:028-87825027、87825028、87825029传真:028—87825026网址:http://www.电子邮件:uestc-cd@.cn(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颁发文凭
十、颁发文凭根据《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6号)相关规定,对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由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具印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毕业证书,对符合授位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学士学位,所有证书实行电子注册。(阅读详细内容)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