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通知书》须待教育部下达录取检查结果后寄送,预计时间为5月下旬。
2、学校依据考生网报时填写的通信地址,分别寄送录取《录取通知书》,具体方式请查看《2016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寄送方式一览表》(详见附件1)。
对寄送方式为“EMS”的考生,学校将采用EMS按照考生网报时填写的通信地址邮寄《录取通知书》;
寄送方式为“自取(航空港)”的考生,请于6月初到学校研究生处(成都市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学府路一段24号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航空港校区行政楼221室)领取《录取通知书》,联系电话:028-85966365;
寄送方式为“自取(龙泉)”的考生,请于6月初到学校统计学院(成都市龙泉驿区同安街道幸福路10号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龙泉校区第一行政楼405办公室)领取《录取通知书》,联系电话:028-84833898。
3、为方便投递人员联系考生,学校将在EMS录取通知书信封上打印考生网报时填写的联系电话,请各位考生保持通信畅通。
4、考生如需更改寄送方式、邮寄地址或联系电话,请于5月12日前将《申请表》(附件2)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yzb10621@***。
5、考生可委托其他录取考生代为领取通知书。若代领人不是我校其他录取考生,代领人须持考生签名的委托书以及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2016年成都信息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关于寄送《录取通知书》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