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人必须符合《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具体应满足以下条件:
1.学习年限
参照国家奖学金“学习年限”规定执行。
2.家庭经济困难。申请人在参评学年度(2015-2016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学习成绩。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原则上应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的,必须在参评学年度(2015-2016学年)获得1次及以上校级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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