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须按规定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0版)》(见附件2)。学院评审小组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等额确定本院拟推荐学生名单,并在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机构。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机构按规定审查学院评审程序是否规范,推荐学生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审查无异议后,在学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情况及结果报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核。
2016年成都文理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