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别划定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成绩的控制线。
3、在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成绩双上线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分类、分专业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总分相同,1)普通考生,按文化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依次录取;2)中职、艺体特长考生,按技能测试成绩、文化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4、对文艺、体育特长考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别划定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的低控制线,在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成绩双上线的考生中,按照文艺、体育专项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按文化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5、录取过程中若出现分类计划、专业计划不平衡,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计划调整,分类别、分专业录取比例不超过80%。
6、考生必须全部参加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方具有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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