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试
1.2015年12月14日――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日期:2015年12月26日―12月27日。
4.初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业务课一包括:306西医综合(统考)、307中医综合(统考)、308护理综合(自命题)、612药学综合(自命题)。药学综合包括药物分析、药理学、药物化学、药剂学。护理综合包括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护理学基础、护理学导论。
(二)复试
在初试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复试相关事宜将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上另行通知。
复试分为:
1.专业课笔试:
考试科目请看《川北医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报考者,如初试合格,在复试同时,须加试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两门。加试科目请看《川北医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面试
面试内容包括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素质测试、临床实践技能或实验操作技能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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