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对象入学后,按所录取专业单独编班学习,享受普通在校大学生所有政策待遇;入伍实习期间,按义务兵新兵标准发放津贴,并由学院统一办理全部学费由国家一次性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的相关手续。
培养对象毕业后,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权限下达士官命令,时间统一为当年7月1日,其军衔等级和工资档次,比照同期入伍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确定。下达士官命令后,按照“专业对口、招用一致、保障重点”的原则安排专业士官岗位,执行现役士官工资标准,享受现役士官的相关待遇。
近期,教育部、国防动员部、政治工作部等部委关于《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规定》将对定向培养士官生“享受在校国防奖学金、授衔时在校就读年数视同服现役时间、服役期间表现优秀者可按规定选拔为基层干部或报考军校”等待遇政策做出具体规定。
2016年滨州职业学院定向培养士官待遇和任命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