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各考核环节成绩相加(不包括临床实践技能考核结果),即为复试总成绩。
2、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英语测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面试成绩÷1.5)×40%。
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的学科,在计算总成绩时折合成300分计算。
3、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即视为复试不合格考生:
(1)外语测试成绩未达到学校规定低控制分数线;
(2)专业课考试成绩未达到学校规定低控制分数线;
(3)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考生临床实践技能考核不合格;
(4)面试成绩不合格;
(5)同等学力考生除出现以上情况之一为不合格外,如果加试科目的任一科考试成绩低于60分者也视为不合格。
4、少数民族考生(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在其复试总成绩基础上再加5分。
2016年包头医学院内蒙古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参加复试考生的基本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