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成绩=初试成绩×50%+(英语复试成绩+专业课复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50%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外语成绩必须达到校内单科合格线,否则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考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录取时,在本专业内按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5、在复试基础上,结合考生初试成绩,由研究生学处汇总计算总成绩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拟录取名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2016年包头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总成绩及拟录取名单的确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