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省有43所省属高等职业院校进行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6〕5号)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办理录取手续的相关要求如下:
(一)考生信息校验
考生报名结束后,请各单独招生院校于4月12日-13日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数据报送管理系统,上传考生信息,进行资格审核,按要求格式报送考生信息(附件1)。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单招院校组织的考核。
(二)考生申请免试
申请免试的考生报名后,必须填写《山东省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生免试申请表》(附件2),以下简称《免试申请表》)。招生院校初审后,于4月19日前将符合免试条件考生的《免试申请表》、《免试考生汇总表》(附件3)、获奖证书复印件或各类资格证书复印件、聘用合同证明等材料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普招处。
免试考生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专业所属类别相同或相近。
(三)办理录取手续
各招生院校需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含免试生)在本校网站公示5天以上。公示结束后,各招生院校于4月26日前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数据报送管理系统,按要求的数据库格式(附件4、5)上传拟录取且公示无异议考生信息,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相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2016年办理山东省普通高校单独招生录取手续等省属高职院校单招录取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