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各类经教育部或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的院校单独招生工作(含职教师资、特教单招、技校单招等),一律严格按照教育部或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由各招生院校组织相关考核后,于4月30日前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数据报送管理系统,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按本文附件4、5要求的数据库格式上传,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相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招生院校在收到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盖章的新生录取名册后,方可寄发录取通知书。
凡已被高等院校各类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违规考生由各招生院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
1.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生报名信息数据库结构
2.山东省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生免试申请表
3.山东省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免试考生汇总表
4.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生成绩数据库结构
5.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拟录取考生数据库结构
6.山东省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院校信息表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6年4月5日
2016年办理山东省普通高校单独招生录取手续等其他各类单招录取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