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原则:以文化素质及面试成绩两项综合,遵循“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考生面试、高中学业成绩各占50%形成总分值,从高到底进行排序,我院预录时,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2.录取方式: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的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实施。考生被我院预录后,我院报送预录名单(含考生成绩)到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并公示,公示期结束后,没有问题的预录学生才能确定为录取学生。并在2016年8月中旬实行网上远程录取。
3、录取时间安排:
4月13—15日:我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名单
4月19日:预录名单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公示
5月20日:寄发预录取通知书
8月中旬:网上远程录取
4.根据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已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我院于8月18日左右邮寄录取通知书。
5、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等疾病。
6、特殊专业录取要求:学前教育专业要求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任何残疾;护理、酒店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女生要求1.55米以上,男生1.65米以上,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录取时,除煤矿开采技术、矿山机电及矿井通风与安全专业只招男生外,其余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7、新生入学后由学院进行复查,凡发现不符合入学条件者,按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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