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上报名
申请者需在进行网上报名时,选择考试方式为“申请-考核制”。
2.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需注明“申请-考核制申请材料”)
考生提交以下申请材料(材料要求按顺序排列):
(1)《报考北京语言大学201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个人陈述书。内容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
(3)两名专家出具的推荐信。应为相关学科副教授职称及以上专家;
(4)反映申请人理论和学术成果的证明材料或实践和创作成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5)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境外获得学位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
(7)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要求以上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伪造,一经发现,取消其录取资格。
3.初审
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初审。主要审查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报名基本条件。
4.综合考核办法
报考人数8人(含)以下的导师(方向),笔试完成后次日进行面试,其他导师(方向)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①通过初审的考生参加专家组的综合考核。
由招生导师组织,成立由7名(含)以上相关学科教授专家组成的考核小组。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对申请者进行考核。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70%,以上两部分成绩相加后按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决定录取名单。
折算公式:后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笔试由导师命题或由导师委托专家命题,考察申请者理论水平。满分100分,成绩不合格者(未达到60分)予以淘汰。
面试内容分为两个部分:专业基础占50%、综合口试占50%。其中:
专业基础:根据考生提交的材料,对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考生学术经历和成果(包括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和考生自我评价材料等,对考生进行审核评价。满分100分,成绩不合格者(未达到60分)予以淘汰。
综合口试:根据本学科专业前沿发展趋势和培养要求,通过听取考生个人陈述,以考核小组提问、现场作答交流的方式,对考生的专业知识、研究能力、研究计划、科研素养、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考察。综合口试每位考生时间不少于30分钟,满分100分,成绩不合格者(未达到60分)予以淘汰。
②学校学术委员会对考生综合考核过程和结果进行审核,给出审核意见。
5.拟录取
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学术委员会审核意见,审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016年北京语言大学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选拔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