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按照所选择的报考点的要求进行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报名无效。另外,以下三种情况请于2015年11月12日(星期四)之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将本人的相关材料寄送至北京印刷学院研招办,否则将不予准考:
1.高职高专考生:毕业后所完成的与所报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4–6门的学习成绩证明;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报名登记表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3.录取当年可以毕业的和本科生: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办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请使用EMS邮寄,邮寄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二段)1号北京印刷学院研招办(邮编102600)
特此通知。
北京印刷学院研招办
2015年11月2日
2016年北京印刷学院硕士研究生选择外地报考点的考生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