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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办法

2016年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章程招生办法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04 12:03:00 解决时间:2019-02-16 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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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生办法

学院成立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及各工作组,按照上级要求和批准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自主招生分考生报名、选拔考试、择优录取、社会公示、上报审批、正式录取等阶段。选拔考试及择优录取过程为:笔试、面试(含技能测试)、核定考生总成绩、分专业按总成绩从高

分到低分依次录满为止。六、总成绩评定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奖励加分三部分构成,总成绩满分350 分。

总成绩(350 分)=笔试(满分100 分)+面试(满分200 分)

+奖励加分(满分50分)七、照顾条件

1. 免试入学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入学。

①获得北京市政府奖学金、宏志奖学金者;在高中或中职阶段取得市级或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者;

②在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区级(含)以上科技类竞赛一、二、三等个人或集体奖(名次)的考生;

③获得中级及以上技能证书者;

④高中会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均达到 及以上者(简称: );

⑤退役士兵。

2. 免初试(笔试)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笔试(其笔试成绩按90 分计入总成绩)。

①高中会考成绩语、数、外、物、化、生、史、地、政中有一科

达到B,并有两科达到C及以上者(简称:BCC);

②在中职阶段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技能证书者;

③高中阶段获得校级奖学金或校级三好学生者;

④报考数字艺术系的专业的考生,参加北京市专业课统测且成绩达到高职专科合格标准者。

3. 奖励加分

在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区级(含)以上单位颁发的各类文体等竞赛证书者,可获得奖励加分(5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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