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院只招收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院对考生提出的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资格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学术型硕士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生报考标准
1.符合(一)项的各项要求。
2.报考学术学位硕士生:应具备一定的舞蹈专业实践经历和基础,具有舞蹈学基础理论知识与素养,能够在舞蹈基础方面有针对性的研究,具备从事舞蹈理论及创新的能力。
3.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生:应具备很好的舞蹈专业研究基础,具有舞蹈表演及舞蹈编创方面的实践经历和才能,能够在舞蹈表演、教学和创作上从事应用性理论研究,具备能够从事实践创新的专业能力。
(三)其它报考要求
1.报考编导研究方向的考生报名拍照时须交:个人简历1份。
内容包括:教育背景(中专、大学学习经历)、表演经历、创作作品、获奖情况(本人或与他人合作〈需注明第几编导〉参加省部级以上获奖情况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原件一并携带接受核查〉)。
2.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和考生,报名拍照时须交学术论文一篇,通过初试后,复试须另加试两门相关专业的本科专业基础课(笔试)。
(四)考生报名全部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应认真阅读全部公告信息,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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