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学生入学后的第一个月为审查期,学校对学生进行品行、文化程度、身体状况等方面的全面审查,审查合格的学生准予注册学籍,并开始办理户口迁转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学生退回生源地;
②学生入学的第一学年为试读期,试读期间如发现学生身体状况不适宜继续在校学习,将随时予以退学。被退学学生的学籍、户口转回学生入学前的生源地;试读合格的学生自入学后的第二年转为正式生;
③按照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学生享受基本助学金的待遇,基本助学金的发放标准按照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④试读期结束以后,学习成绩、品行表现优秀的学生按照我校的有关规定可获得学校颁发的奖学金;
⑤芭蕾舞、中国舞专业学生在我校本部教学区生活学习;歌舞专业学生在我校校外教学区生活学习;
⑥文化课学习:我校文化课教学在义务教育阶段执行“六三”制义务教育的学习进程,高中阶段开设普通中学的文科类课程。各专业的文化课学习起点为:
专业文化课学习起点芭蕾舞小学六年级中国舞初中一年级歌舞初中一年级
专业文化课学习起点芭蕾舞小学六年级中国舞初中一年级歌舞初中一年级
⑦毕业:我校各专业设置的教学科目的教学任务于毕业年度的第一学期结束,毕业年度的第二学期为毕业实习、高考复习阶段。学生完成本专业设置的教学科目,经考核成绩合格,品行良好并无纪律处分,经学校审核,北京市教委批准备案,即获得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资格,颁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
2016年北京舞蹈学院附属中等舞蹈学校外籍学生在校学习(Studying)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