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月28(8:30)-3月31日(17:00):随迁子女考生需登录考试院网站(www.***),提出升学申请。
2、4月13-15日:随迁子女考生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进行住所和职业情况审核。
3、4月25日前:区县和学校网上下载审核结果通知书。
2016年北京市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报考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审核时间安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