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招生办负责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查,考生须确保所提交报考材料的真实和完整。凡持虚假证件和材料报名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报名时不必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产生的任何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应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9月份开学时带上专科毕业证原件到校复查,无法提供毕业证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016年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本科插班生招生报名材料审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