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了保证我院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院名称为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我院地址(学院本部)为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街9号,邮政编码为100102,网址为http://www.***.cn。
第三条 我院是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北京市市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国标代码11626,上级主管部门是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学层次为专科(高职)。
第四条 我院办学地点在学院本部和东校区。东校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金盏路6号,邮政编码为100018。各系(分院)的教学第一年安排在东校区,第二、三年安排在校本部。
第五条 我院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录取结果透明公开,全程接受考生和家长、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六条 我院设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我院自主招生政策,集体讨论决定我院自主招生重大事项。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协调保障组、命题考务组、招生录取组、系统管理组和纪检监察组。
第七条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招生办公室作为我院招生的常设机构,负责我院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我院2016年自主招生总计划400人,招生计划如下:
第九条 报名条件:已参加北京市2016年高考报名、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的考生。
第十条 报名办法:我院自主招生采取网上报名(网址:www.***.cn)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详情请见《北京青年政治学院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
2016年北京青年政治学院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