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要求:取得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资格,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自主招生填报志愿方式及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考生身体条件应符合所报专业要求,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我校审查录取。
2、成绩要求:
(1)以第4条申请条件入选的考生,高考成绩(含省级招生办规定的政策性加分)需达到我校在其所在生源省份第一批次本科模拟投档线,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2)以其他申请条件入选的考生,高考成绩(含省级招生办规定的政策性加分)需达到其所在生源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低录取控制线执行;
(3)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江苏籍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BB及以上。
3、专业确定:考生须在认定条件的专业范围内选择,进行志愿填报。
(1)在高考填报志愿时,考生只能报考相应申请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如报考认定条件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取消其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直接做退档处理。
(2)录取专业时,A档考生在其高考成绩(750分制,下同)上加20分、B档考生在其高考成绩上加10分单独排队参与专业选择。高考总分非750分制的省份,加分按比例进行折算。
(3)我校将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优惠分值、各专业的招生规模、各省市的报名人数,以及我校往年在当地的录取情况给考生安排认定条件里的专业之一。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如所报专业都未满足,我校将予以退档。
2016年北京林业大学自主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