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即2013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位、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2、考生已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http://www.***.cn/tdxlsqxt/index.html)上进行了信息注册且提交了学位申请,并经我校资格审查被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拟参加2016年全国统考报名还未注册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请在2016年3月9日前在信息平台上进行信息注册并提交学位申请,并于3月10日前携带相关材料到我校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主楼212)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
注:需携带的相关材料包括:
1)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
2)发表文章原件和复印件;或科研成果鉴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推荐信一份(加印密封);
4)两位专家(至少为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书(密封加印);其中一位应为本校研究生导师;
5)《北京林业大学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批表》两份。
其中第3、4、5项材料均可在“研究生院网站?C?C下载中心?C?C学位表格资料?C?C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答辩材料”里下载。
2016年北京林业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生资格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