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为非定向就业(非在职)类别的考生(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生)必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在职人员须同时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资关系转出或停发证明),9月份开学前档案不到校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并以公函形式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其三年内不得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
2、凡确定为拟录取的博士生必须进行政审,由学生联系本人人事档案所在部门填写政审表,于6月1日之前将政审表通过EMS邮寄至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
3、2016年调档函可随录取通知书发放或由学院自行提前发放。
4、各学院分党委(党总支)须指派专人负责接收、保管、审查考生人事档案,并重点查验应届生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2016年北京林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调档及政审说明类似问题答案